剧情介绍

摩根·弗里曼、鲁比·罗丝将主演动作惊悚片[征服](Vanquish,暂译)。乔治·加洛([中间人])执导,加洛与Samuel Bartlett共同操刀剧本。弗里曼饰演一位退休的警察局长,他通过绑架他的看护人(罗丝)的女儿来勒索她,迫使她帮助他,欺骗他腐败的警察团队,企图清理整座城市。该片已在密西西比州比洛克西开拍。

评论:

  • 零炫明 8小时前 :

    这是个啥?什么都想讲 什么都没有讲清楚 莫名其妙

  • 灵寒 3小时前 :

    6.3分#整个故事非常王朔,前半段的童年青春错过的爱情都还挺正常的,不过后半段这个干细胞广告宣传片风格是怎么回事……

  • 苍俊名 1小时前 :

    “他好的时候,不需要我在。”

  • 玥彩 0小时前 :

    朔爷味儿在前段儿很浓,很怀念:摇滚青年的油嘴滑舌和仗义;北京姑娘的嘴上满不在乎,内心敏感脆弱;

  • 辞树 5小时前 :

    有触动,人的一生不过匆匆几十年,怎么度过,和谁度过,要不要思考一下

  • 枫鹤 2小时前 :

    无聊的旁白,当全依靠旁白来讲述剧本的潜台词时,注定了是一部令人惋惜的电影。

  • 鹤珠 3小时前 :

    结局没收住,可能连编剧到最后都不知道怎么编了,题材挺好的,几十年的跨度故事也很丰富,可惜的就是结局思维枯竭,非常平淡且下坡的收尾,但是鼓励下给四星,毕竟诚意还是有的。

  • 欣锦 7小时前 :

    不知道从何说起,蛮特别的。了解王朔的人一眼就会知晓,风格很明显,是他的剧本没错。整个故事很厚重,文学性很强,对生死的思辨探讨也很能引发思索。导演略有露怯,两个多小时里填的内容偏多,影像和节奏也有些问题。可能需要多些经历才能完全明白。

  • 步修永 8小时前 :

    把个原本可能会很感人的故事与题材拍的矫情的要死,真的有人会对着靠音乐和旁白才能渲染出来的感情流泪吗?

  • 霞梅 9小时前 :

    为王传君来的。也幸好是他,能把如此寡淡的小鲁表现得这么自然真实。王珞丹感觉还是米莱那个劲儿,王啸坤怎么越来越胖了,李婷婷的演技稳定。没想到这个片子后边的剧情维度还挺大的...

  • 桂静 5小时前 :

    人的一生之初,便拥有最好的一切;往后的日子里,将仅剩失去,再多努力,也是徒劳。

  • 鑫旭 8小时前 :

    且片名是不老奇事,甚至英文名就是“郭先生奇事”,但真正能体现出逆行时间洪流的悲哀与过客感的竟只有结尾,强行把玄幻题材套上科学的框架只显得不伦不类罢,前后被纵切得失去整体性,模糊了“奇事”

  • 桂倩 4小时前 :

    故事杂糅,看完后感觉都老了,但是很感动。说说苏,在郭小鲁出国研学时,她说“他好的时候我不用在”,在郭小鲁问她要不要注射干细胞时,她说“如果我会忘了你,我还是我吗?”的确,相较于表皮的年轻永续,记忆才是最重要的。昨天和朋友聊天,我在想自己也是更加注重记忆和体验的人,如果给我多一次机会,我想回到小时候,不用改变人生,只要完完整整再体验一遍当时的感觉,那就很好很好。年轻的时候,身处其中反而没有意识到那是最好的时光,最好的时候就是普通的生活,即使知道终究要离别,也想再经历一次。

  • 逮雅畅 0小时前 :

    很喜欢前半段比较现实主义的部分,甚至有股第六代遗风 ,而正如片中原本扎实的时代背景在某一个年份突然断裂一样,情节本身也开始显得割裂和虚浮,最终七拐八绕进入了一个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时空。而唯一有连续性的、提醒观众这仍然是同一部电影的事物就是王传君那副一万年一个细胞都懒得变化一下的面瘫丧逼表情,这才是名副其实的“不老奇事”。

  • 通夏柳 5小时前 :

    就好像在一个下雨的午后朦朦胧快进着看完了一部无甚意义的小说 读罢也没啥特别的感觉 但不知是因为天气还是什么 总归是阴沉沉的

  • 漆雕白玉 5小时前 :

    好奇怪呀,啊这……看完我就这种感觉,看完思绪乱得很,但不是因为情节本身有多烧脑,而且还做了一晚上噩梦。。。嗯,看这个电影后就像是人喝了假酒,词不达意,乱像丛生,你可以说他啥玩意也不是,但是包装一下总能说成是行为艺术。总之我还是不太能接受这种调性。

  • 萧孟阳 7小时前 :

    为了避开尴尬的青春疼痛死亡离殇片,去影院从来不选青春片,今天踩了个大雷,王朔编剧的比一般青春片的做作还多了厚厚一层中老年人的油腻。

  • 束以晴 3小时前 :

    7分。故事够长,够沉浸,有些桥段太用力,过头了反而效果不好。喜欢王传君和王珞丹。

  • 随运菱 1小时前 :

    一般。布置了过多莫名其妙的情节和故意煽情的演绎。为什么要加入男主妈妈被冰雹砸歪眼的荒唐,还有动态视觉能慢速观察一切来袭却不断摔跤?感觉都是莫名其妙为了增加特殊感的人设。外科医生莫名就深造去搞干细胞研究了,这是同一个科研方向吗?寒窗苦读的研究者么会不会觉得太容易了?既然是为了女主研究干细胞为什么自己不老了之后就独享了?莫名其妙女主去男主过去研究室还发现了一个受精卵自己代孕生下来……唯有结局处五月天式关于回忆不老的解读,让人如鲠在喉。 这个故事倒是让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想学医让人不会死亡的梦想,可惜,渐行渐远了。

  • 翁古韵 0小时前 :

    “他好的时候我不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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