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秦墨为寻双亲被害真相,踏出间荒禁地,誓要成为全能高手,争做这天地霸主! 一人一狗,坑蒙拐骗,一路逆袭,注定要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观感上比《骑士》好很多,更多的是对情绪和状态的表达。
我在辽阔的荒原行驶着毫无畏惧与一无所有的自由,在那无依之地,才是我内心真正的落脚地——这部片子说的是解脱。一开始你是被迫上路的,就好像一个病能保守治的可能性被扼杀了,只能动手术。然后在路上,在手术的无奈和悲凉中,你却慢慢体会出无所依的圆满与自在。毕竟,有依靠的温暖终归是短暂的、是有条件的、是束缚的另一个面具、是骗你的。
I don't ever say a final goodbye. I always just say I will see you down the road.
Authentic and hardcore. 女主与天地往来,与同类往来,但也不得不依靠快餐店甚至亚马逊的seasonal job获得最主要的收入,也不得不在最困难的时间求助于中产阶级。我觉得本片本身的cinematography再说,其最大价值在于“仅仅把镜头对准某样东西,你就在做某种表态了。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你为它增加了一个视角。”这是个用fiction作为体裁的纪录片。
1、一首现代游牧民的散文诗,全片散发出自然随性的魅力,碎片化日常,消解真实时间,无数细碎的生活日常组成了个体的人生经历;2、女版《海边的曼彻斯特》,丈夫去世的心伤难以痊愈,不得不上路寻求慰藉,这当然是表层意思,深层的是质疑世俗意义的人生,人应该怎样选择活着;3、一个人开着房车行驶在苍茫的大地上,真有种“寄蜉蝣于天地”的意味,细品之下便是“哀吾生之须臾”的感慨。
剧场版观影顺序:
如同读一首行吟诗。
感觉电影很想表达什么,但又必须保持克制,但又实在忍不住要让观众看出点什么,显得十分纠结。拍摄时间大部分都在清晨和傍晚,风光绝赞,幸好家里有投影。
人们选择生活方式,不应该是选择轻松或者辛苦,不是选择有家可归或者流浪,也不是选择陪伴或者孤独,如果只是这样选择,那未免太过简单,那不叫选择,而是顺应世俗去生活。关于本片我想说的仅此。
就我而言,这个故事本身的意义要大于影像魅力,影片平实地展示了游牧民的生活,讲述边缘化的困顿,个体归属和自由,相当安静,就像掷入篝火的石头,但除此之外我见不到再多本应引起注视的问题了
自由 国人不会那么感同身受的, 许知远的十三邀里说, 他们那个年代让父母参与自己的婚姻相亲什么的, 那得都丢人 。 不是强调孰优孰劣, 而是不同从一开始就存在了。
吟游诗人。see you down the road.
献给不得不上路的人,脑子里是John Ford,属于这个世纪的“愤怒的葡萄”,虽然“愤怒”几乎消失。
科恩嫂腮帮子都会演戏。
这部电影 看的人心里堵 心情不好就别看了
也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坏
悲歌唱成赞歌,凄丽柔美纪录,既然决定上路,就只顾风雨兼程吧,我们路上见!
但它又被不断地推着推着,总有一天要上路。人类文明的历史里,路从来都是一段过程,是从一处连接向另一处的“间在”;而总有一部分人群,他们生活在路上,也因而,生活在一段“不存在”中。
他们是一直在路上的,在这一路上,身边的挚友逐渐去世、离开定居,最后慢慢只剩下一人,带着回忆与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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