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撑不起这么高规格的制作。画面很有质感,但从头到尾完全没被打动,只觉得好漫长(结果才一个半小时多…)
故乡是血地。//但我没明白弄成黑白片的必要性?
全片黑白色调,致敬回忆。爸爸和妈妈很像Jude Law和Renée Zellweger
呃真的是毫无惊喜的命题作文式电影……2.5
调度很差,一到群戏就晃个不停 拿六十年代的乡恋做幌子 实际年代感与布景一点都没做好 特别出戏 居然还得了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 台词也很装逼
在那个世界流动并未如此之快的年代,离乡是一件如此令人惆怅的事情。
几首歌真是好听,几处黑白彩色转换也很有意思,也喜欢结尾的Go. Go now. Don't look back。故事虽然跨越很多年,但对当年宗教冲突失业暴乱并没有描述清楚,既缺乏《美国往事》的宏大史诗感和时间沧桑感,也缺乏从男主孩童视角窥视历史事件的亲身经历深入感。
或许或许,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戏剧化的表演方式,而这一段历史用小孩子的角度去讲述或许有点冷漠了,以及作为一段回忆参杂着浪漫,不喜欢这种感觉(Colin只有四五场戏sad)
7分,举重若轻。如果去除掉显而易见的破绽,六十岁的肯尼思·布拉纳在《贝尔法斯特》中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我看到男女在思维上的差别,从父母争执中显现了人为什么需要“家乡”,从Buddy拒绝离开中知道了曾经作为孩子失去了什么。死死抱住加酶洗衣粉的Buddy是儿童该有的样子,它要前去的是《月球环游记》的片场。贝尔法斯特是爱尔兰岛东北沿海拉干河港口,但它有另一个名字“家乡”。
看完想再看一遍《罗马》,而且这种民粹冲突下的“移民”状态很适合国内去拍啊
不错啊,画面好看,故事简单深刻,希望能拿两个奖。最后一句台词——“Go.Go now.Don't look back.I love you,son.”
每一个用黑白影像的导演一定都是有野心的,或者至少是有想法的。60年代末的贝尔法斯特,动荡而不安。小男主的童年恰好在这里。镜头下的真实生活都是黑白的,唯有主角一家人看电影的时候,银幕是彩色的。忍无可忍后,一家人终于离开贝尔法斯特搬家去伦敦。等小男孩长大以后,他的童年记忆会是彩色的吗?
倒是没有非得做成黑白的必要...彩色更适合这种家庭喜剧的风格
太装腔作势了。又是总往演员脸上怼着拍的大特写镜头——“催吐镜头”。垃圾导演浪费优质演员。
男人的乡愁永远如此平庸,不舍得过去,不敢面对未来,最后还是女人决定要离开,女人说don't look back。但总的来说,很平庸的电影。
全片黑白色调,致敬回忆。爸爸和妈妈很像Jude Law和Renée Zellweger
乱糟糟一片,虚情假意不知所云。快进看的,浪费了宝贵的一小时。
越过岁月的墙,有关过去已经简化作黑白的片段,而让导演震撼并对他产生深远影响的画面却被童年的想象填补上色彩从未褪色。虽然是以暴动为背景,却在孩童的目光下简化并喜剧化了。剧作比《罗马》更轻盈和温暖,母亲形象的塑造贴合北爱尔兰人乐观外向的性格,并不存在用力过度之嫌,其余几个配角也都独具个性,懵懂的初恋和耄耋的爱情都让人感动。乡愁,就是有人离开,有人留下,有人逝去。
蛮温柔的,布拉纳只要收敛自恋感,电影就其实还有点文化人气质。但也许是没有那种生活经验,代入感比较差,也时时怀疑是否那些音乐、电影只是符号的堆砌,或者是布拉纳由于太眷恋而执意加入。变彩色的那里,明白想法但灵气不足,显得有点矫饰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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